九游会·[j9]官方网站华建集团:华建集团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启之年。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华建集团立足新发展阶段,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为指引,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克服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收紧和新冠肺炎疫情尚在蔓延带来的防疫工作压力,顽强拼搏,顺利完成了全年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现将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启之年。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华建集团立足新发展阶段,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为指引,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克服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收紧和新冠肺炎疫情尚在蔓延带来的防疫工作压力,顽强拼搏,顺利完成了全年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
2021年,全年新签合同126.22亿元,同比增长2.09%。其中设计咨询合同76.28亿元,同比增长1.51%;工程承包合同49.94亿元,同比增长7.28%。主要财务指标持续向好,公司营业收入90.55亿元,同比增长5.12%;归母净利润3.28亿元,同比增长88.42%。
2021年,公司行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公司位列“ENR全球工程设计公司150强”第57位、“上海企业百强榜”第99位、“上海服务业企业百强榜”第59位。继续保持较高的市场认可度。
2021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通过组织召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研究和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在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以及在制度合规方面等方面严格要求,在运作实践方面积极探索和创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度,公司积极完善治理规范,新《证券法》修订颁布后,华建集团认真研究法律规定,重点关注修订内容,并结合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对公司 2015 年 9 月颁布实施的一系列公司治理制度进行梳理、比照,修订了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12项治理制度,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2021年度,公司进行了独立董事换届工作,独立董事的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能够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并运用其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在确定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制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等方面倾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为实现股东最大利益,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2021年度,共召开董事会12次,形成决议75项。议案主要包括:(1) “十四五”战略规划、2021-2023年三年行动规划及三年创新发展规划;(2)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上市公司报告;(3)财务决算、年度预算、会计政策变更等财务议案;(4)参与转让申通金浦基金部分份额暨关联交易项目、协议转让新江湾城公司4%股权暨关联交易项目、公司下属子公司承接“外马路688号办公楼装修工程”暨关联交易等投资议案;(5)改选独立董事、聘任高管(副总经理、工程总监)。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6)修订公司治理制度和《公司章程》等其他重大议案。董事会运作规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决策过程科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对于董事会议案j9九游会,除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以外,均投同意票,也无董事会议案暂缓表决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2021年度根据独董变更情况,专委会成员相应进行了调整。专门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工作机构,分工明确,权责分明,有效运作。充分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战略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内审工作、预算控制、高管选聘、薪酬体系等方面的作用,保证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会议7次,主要是对公司三年行动规划、投资项目的预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主要是对改选独立董事、聘任高管的背景、任职资格等进行预审。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开会议8次,主要对公司财务报告、风险防控等方面的预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进行预审;预算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对2021年度预算进行预审。
2021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所有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并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平等地位及合法权益,保证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性。2021年度,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形成决议28项。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预算目标,2021年度,营业收入90.55亿元,预算执行率99.12%;归母净利润3.28亿元,预算执行率104.15%,基本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
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 2020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约29,068,814.0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约105,704,778股。董事会于2021年7月6日披露了派息公告,于7月13日完成了派发工作。
2021年,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4年至2020年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重新选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预计财报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260万元。2021年度实际支付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260万元(含税)。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在提供和接受劳务、出租和承租房屋、接受担保方面的全年额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2021年,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正常有序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年度审议通过的上限。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审议了关于协议转让申通金浦基金部分份额暨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关于协议转让新江湾城公司4%股权暨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承接“外马路688号办公楼装修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申通金浦项目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同意由华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韵筑投资有限公司,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持有的申通金浦基金资产评估备案的评估值为作价基础,向关联方国盛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其中的申通金浦基金3亿元份额。
华建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已于2021年8月26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并公开披露,同意发行不超过9.47亿元的募集资金。之后半年,通过接洽大量潜在投资者,最终于2022年3月30日募集成功。完成华建集团满额募集资金9.47亿元,发行价格为6.18元/股,本次认购总额按投资人每家最高量计算总额13.18亿,认购倍数1.39倍。
2021年9月,因公司独立董事卓福民先生、朱建弟先生、盛雷鸣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逐一审查并审议通过,选举杨德红先生、邵瑞庆先生、宋晓燕女士为华建集团新任独立董事。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上海市市管国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确认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建议标准为10 万元/年/人。现独董津贴按月平均数发放,并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22年,公司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与外部环境,尤其是3月份以来上海市爆发的新一轮新冠疫情,将在短期内对公司业务承接和项目推进产生不利影响。面对新冠疫情的严峻态势,公司临危受命,积极投身上海疫情防控工作,承接包括上海国家会展中心、崇明花博会复兴馆、新国际博览中心、闵行体育馆等100多个抗疫应急改造项目,编制抗疫应急项目设计技术标准,践行国企的使命担当,为上海市防疫工作、上海人民的生命健康贡献智慧和力量。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22年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公司将全面、准确、辩证地把握当前经济形势,密切关注外部形势变化,坚持“十四五”战略定位,坚持“一主三辅、一链两端、一核双轮”的发展策略,扩大建筑设计咨询业务优势的同时,积极发展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战略新兴三大类业务,不断延伸产业链,加强人才和科技储备,紧紧抓住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海“五个新城”建设热点,以及城市更新、数字化、“双碳”等发展机遇,加快各项工作推进节奏,提质增效、多措并举,化危为机,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对公司造成的短期影响,确保完成全年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公司董事会也将继续发挥“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作用,以优化战略、科学决策、风险防控为重点,根据公司股权架构的变化,及时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而努力。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要事项的监督,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予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认真开展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要事项的监督,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2021年,华建集团监事会共审议通过了33项议案,涵盖了公司季报、半年报和年报以及涉及财务、高管履职、子公司监事管理等重要事项,规范履行监督职责及向股东大会如实报告职责,具体如下:
1.2021年3月26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发行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及摊薄即期回报等三
项相关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共计六项议案。
2.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开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等十九项议案。
3.2021年5月21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开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议案。
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两项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两项议案。
7.2021年12月8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承接“外马路688号办公楼装修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所赋予的职权,重点对公司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和相关管控机制,内控制度基本上得到了有效执行;二是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三是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规定;四是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五是在公司重大资产交易等业务过程中,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未发现弄虚作假情况。
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一是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
经对董事会编制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监事会认为:一是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二是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该体系对公司重大事项方面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三是《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证监会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一是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华建集团的资金、资产的行为;二是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
序;三是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圈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四是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在2021年涉及的所有相关关联交易中,没有发现违规违法行为。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认真履行职责,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监事会未发现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中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现象。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广大股东负责。重点包括:
审阅财务、经营和审计等资料,参加重要活动,开展访谈和工作调研以及通过社会审计咨询机构和公司内各监督部门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等,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保证公司运行安全规范。
针对关键领域、重要环节开展专项检查、调研等,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及重要战略推进实施情况,重点关注董事会决策、财务运行和高管履职以及公司内控管理、投融资运作等重点、重大事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021年是中国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面对百年变局和新冠疫情的压力,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集团”或“公司”)紧紧围绕2021年重点工作,实现了“十四五”的良好开局,各项经营指标稳中有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5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12%;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3.2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8.42%。
2020年,公司受海外疫情的影响,下属海外公司威尔逊公司经营受到重大影响,于2021年3月申请破产清算(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 2021-005和临 2021-012公告)。基于威尔逊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亏损以及因进行破产清算而导致的各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产生了较大影响。
2021年,面对新冠疫情的压力,公司紧紧抓住全国重点战略区域、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五个新城”、城市更新以及绿色低碳等机遇,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生产经营工作统筹有力,按照“十四五”发展规划和“组织创新、技术创新、业务创新”的定位要求,全力推进2021年各项重点工作,2021年公司业绩较2020年有一定幅度的增长。2021年度财务决算主要指标如下: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55亿元,营业毛利18.50亿元。公司聚焦经营重点,发挥集成化和专业化优势,服务国家战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同时紧抓上海“五个新城”发展契机,全力推进“五个新城”建设项目。新签合同和营业收入均同比增长,新签合同126亿元,同比增长2.09%,主营业务收入90.39亿元,同比增长5.14%,其中工程设计业务同比增长9.10%。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20.35%,较上年同期增加0.04个百分点,主要得益于本年度毛利率较高的工程设计咨询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提升,由上年56%提升至59%。同时工程总承包业务,由于加大了工程项目管理力度和工程材料、设备的投入,本年度工程承包毛利率进一步提升0.65个百分点。
2021年度,公司期间费用共计13.80亿元,其中:销售费用0.71亿元,管理费用9.47亿元,研发费用3.47亿元,财务费用0.16亿元。期间费用同比增长6.62%,主要为公司根据各分子公司“十四五”期间发展需求,新增办公租赁面积,同时因执行新租赁准则,导致租赁费用及其产生的融资费用同比增加,剔除该事项影响,期间费用同比增长1.01%,低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
2021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1.27亿元,同比下降6.40%;资产减值损失0.31亿元,同比下降83.25%,计提减值损失共计1.57亿元。
2020年,公司受海外新冠疫情影响,境外子公司威尔逊破产清算,公司通过商誉、商标权等减值计提等充分考虑威尔逊破产清算对公司利润的影响。2021年,房地产企业接连爆出负面事件,公司持续关注房地产企业应收款项的回笼情况,个别客户出现了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未兑付的情况,应收款项将面临无法及时回收的风险,
2021年度,公司实现投资收益5,84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04万元,同比下降23.58%,其中确认权益法收益3,3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72万元;取得被投资公司分红1,50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38万元;其他项目减少1,638万元,其中上年同期有处置武汉正华投资收益1,328万元。
2021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60亿元,归母净利润3.28亿元,分别较上年度增幅39.39%、88.42%。
公司拟以 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约98,719,928.89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约161,835,949股。
100.3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74.73%;非流动资产33.9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5.27%。
负债总额为98.20亿元,其中银行融资1.82亿元,仅占负债总额的1.85%,较年初银行融资减少3.9亿元;经营性负债96.38亿元,占负债总额的98.15%。
所有者权益36.05亿元,其中归母所有者权益32.54亿元,少数股东权益3.51亿元。期末资产负债率73.15%。
元),主要原因是主业板块实收增幅放缓,同时上年同期因疫情有社保减免政策及本期设计人员增长导致本期支付给职工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2.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入2.97亿元,较上年净流出2.18亿元增加流入5.15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部分收回申通金浦投资项目及转让新江湾城项目收到的现金增加,同时权益类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3.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5.81亿元,较上年净流出2.45亿元增加流出3.37亿元,主要原因是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同时本期支付了威尔逊担保费用、租赁费用、限制性股票回购等,导致筹资活动流出增加。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2年是集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上海经济工作会议都明确提出,2022年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集团将全面、准确、辩证地把握当前经济形势,继续紧紧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五个新城”建设、城市更新,数字中国和智慧城市建设等机遇和建设热点,通过“管理提升、存量提质、增量提速”的定位,多措并举,具体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继续推进集团“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的调整、实施和落地。建立健全战略管理常态化管理体系,探索形成“制定、部署、
实施、监控、调整”的全过程战略管理。建立战略和绩效考核的联动机制,以总战略规划、职能战略规划和分子公司战略规划为依
划。做好上海国投作为华建集团控股股东的治理架构调整、上报流程等工作。继续推进上市公司再融资,完成非公开发行工作。明确集团总部定位,优化管理模式,推进实施集团新一轮职业经理人计划和新一期限制性股票计划。
三、继续提高集团科技创新和原创能力,提升集团设计主业的核心竞争力,体现集团在行业中的龙头地位。集团将通过各项原创激励和考核并举,尝试对重点原创项目进行系统化培育,不断推出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作品 。
四、聚焦“一大三重”经营重点,加足马力,加快推动与落实“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集团加大对重要区域的市场布局,加大对重大项目的统筹协调,研究集团重大项目管理方式,协调推进重大项目的实施。立足上海本土,深入参与“五个新城”建设,持续聚焦雄安新区、自贸区临港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
五、加大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市场开拓,落实工程承包业务的分级管理,加强工程承包业务的风险管控。加大工程承包业务的市场开拓,尤其是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业务,探索集团工程承包业务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提高经营质量和经营效益。
六、稳住存量业务基本盘,积极谋划增量业务发展。推进增量投资项目,根据集团产业链的短板,加大收购力度,尽早布局,加
大投入,对收购的企业进行全方位的赋能,包括人力资源、业务能力、技术支持和流程再造等。完成主业相关基金的财务性投资项
目,加大集团主业板块和新兴业务板块的协调和互动。优化存量股权管理,继续跟进收购企业对赌期内的业绩完成情况。
七、提升集团管理能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全力支持华东院公司的实体化运作,制度建设和对接工作全部到位,做到管理体系和运营体系全面融合。进一步推动“业财融合一体化”管理,优化财务分析体系。探索多种金融手段组合,择机发行低利率债务融资工具。结合集团组织架构调整以及业务板块整合,完成目标办公楼的装修和搬迁工作。继续加大对未开票应收账款外部依据的审核力度,控制应收账款增幅不超过主营业务收入增幅。建设完成“工程招采管理系统”,并实现工程类集采全覆盖,建设完成“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并全面投入使用,搭建完成“商旅采购管理系统”,并进行试点及推广。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22年度经营目标要求,为了更好地支持公司各板块业务发展,特别是以设计为龙头的EPC总承包业务拓展和对外投资项目等资金需求,继续拓展合作银行,通过比较各银行优势,实现公司最低资金成本、取得最优资金效益。
2022年度,考虑到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短融券,对应债券承销授信规模有所增加,拟在 2021年84.3亿元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25.7亿元授信额度(其中债券承销授信增加18.2亿元、流贷类授信增加2.3亿元、保函类授信增加5.2亿元),2022年拟银行授信额度增加至110亿元(其中债券承销授信45亿元、流贷类授信51.4亿元、保函类授信13.6亿元)。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同时公司会结合资金市场及银行资金成本等情况,综合评估拓展开发新合作银行,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因日常经营需要,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将发生以下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现提请予以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开展以非金融为主,金融为辅的投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产业研究,社会经济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资产经营,建筑和市政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工程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及施工,智能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及设计和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钢
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房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及照明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受产权人委托),建筑、装潢材料,办公设备及用品,停车场库管理,图文设计制作,其他印刷、打印、复印,会务会展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餐饮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房地产经营、咨询,建筑、装潢材料及建筑设备的营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市政公用、公路、建筑、风景园林、环境工程、环保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照明工程的勘察、设计、技术咨询、建设工程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测量(按《测绘资质证书》所列项目经营);城乡规划编制;自有房屋出租;对外承包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资产管理和股权管理;资产运营和资本运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招标代理及咨询服务,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国际招标业务代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及咨询服务;节能
项目咨询服务;信息平台、信息技术和数据分析运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省国资委授权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室内外装饰工程、建筑工程(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资质经营),酒店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会务服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展览展示服务,物业服务,停车服务,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住宅工业、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筑装潢材料、卫生洁具、混凝土预制件、集成房屋的销售,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原控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12.19%的股份(截至2022年4月21日非公开发行登记后股权比例)。
(3)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原控股股东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4)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西省咨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砾珐住宅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5)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置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原控股股东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上海众合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原控股股东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相关交易定价依据为:采取随行就市的市场公允价格,交易各方均以合同的方式予以确定。
日常关联交易各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对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任何不利影响,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关联交易各方签署的合同均有明确的交易价格规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生效条件、日期和合同有效期等主要条款。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021年4 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期限自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之日前有效。2021 年度,公司每月对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银行结构性存款,累计实现现金管理收益 990.35 万元。
基于 2021 年度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较高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和商誉。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15,740.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减值准备名称 2021年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当单项应收款项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波动,部分房地产融资困难,资金链紧张,出现经营困难;2021年,房地产企业接连爆出负面事件,公司持续关注房地产企业应收款项的回笼情况,个别客户出现了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未兑付的情况,应收款项将面临无法及时回收的风险,公司分析评估认为其应收款项减值迹象明显,应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减值准备;对于未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的应收款项,按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方法,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票据拟计提坏账准备332.39万元;对应收账款拟计提坏账准备11,331.18万元;对其他应收款拟计提坏账准备1,023.37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因合并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域园林”)产生的商誉原值金额6,703万元。公司在对因购买景域园林 51%产生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对景域园林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相应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认。公司利用了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涉及的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可回收金额评估报告》(沪财瑞评报字(2022)第2015号)的评估结论。
经测试,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认为合并景域园林形成的商誉6,703万元存在减值,减值金额为187.20万元,故本报告期公司对商誉拟计提减值准备187.20万元。
公司本期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5,740.26万元,减少本期合并利润总额15,740.26万元,减少本期合并净利润13,111.88万元,减少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1,600.09万元。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已结束。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依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和《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为此,建议继续聘请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预计财报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260万元,与2021年持平。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1)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3)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银发(2000)358号;(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5)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
截至2021年末,上会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7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5人。
上会事务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2,000万元;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6,300万元;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5,500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41家;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4,500万元;与公司同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截至2021年末,上会事务所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76.6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上会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近三年除6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外,其余从业人员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荣先生,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先后为交运股份、兰生股份、思源电气、豫园股份、智莱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燕女士,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其中2004年12月至2016年10月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先后为万华化学、新宁物流、联和投资、开开实业、中铁大桥局、上海宝冶、中国银联等多家公司提供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方志刚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1998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04 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年作为项目合伙人签署了多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重大资产改组专项审计报告等。2020 年1 月加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从事质控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上述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企业会计准则审计确认,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1年报表(单体)实现净利润为171,103,574.5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7,110,357.45元后,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28,300,256.06元,期末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2,099,139,481.55元。
拟以 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约98,719,928.89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约161,835,949股。上述现金红利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完成后,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并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企业会计准则审计确认,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1年报表(单体)实现净利润为171,103,574.5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7,110,357.45元后,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528,300,256.06元,期末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2,099,139,481.55元。
拟以 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2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约98,719,928.89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约161,835,949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查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根据本公司2016年8月2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号《关于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20.27元的价格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813,517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9,999,989.5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163,207.35元及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489,792.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1,346,989.80元,其中,承销费用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验资费用由本公司另行支付。
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应募集资金人民币279,999,989.59元,扣除承销费8,599,999.79元后计人民币271,399,989.80元,由海通证券于2017年3月8日汇入本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06账号内。上述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9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205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577,936.04元,其中期末本公司主动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9,261,958.16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根据本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约定: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0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用于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2017年8月29日本公司第九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及2017年9月28日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新增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数创”)为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本公司以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项下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8,940万元对华建数创进行增资,并由华建数创以增资款对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进行投入和实施。据此,本公司、华建数创于2017年10月2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华建数创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0012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专户已于2019年 10月18日完成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工作后注销。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该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因对募集资金主动进行现金管理而银行系统自动生成1个子账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根据2019年 9月24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19年10月11日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由于子公司华建数创于2019年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进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已实现由主要服务于集团内部的全资子公司向独立面向市场的经营实体的转型,不再适宜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鉴此,本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原以增资款形式拨付给华建数创的募集资金 89,400,000.00元其相应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3,800,157.59元,并于2019年10月18日完成该项置换工作将华建数创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00123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
该项置换完成后,华建数创先期以募集资金投入的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累计28,950,054.75元全部变更为以其自有资金投入,同时原由华建数创投入和实施的该部分项目亦不再作为募投项目,相应等额减少了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2017年和2018年的投入金额。
根据2019年4月29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19年5月27日本公司使用1亿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0年4月21日将1亿元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0年4月30日本公司使用了人民币1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4月21日将1亿元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2021年4月26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1年4月28日本公司使用7,0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笔资金尚未归还,仍处于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授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内。截至2022年4月25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
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本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的资金正常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或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和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该等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9,261,958.16元,用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利多多通知存款,每七天为一个存款周期以到期本息金额作为存款本金自动续存,按中国人民银行七天通知存款基准利率上浮49%计息,2021年度累计收到现金管理收益337,400.42元。
根据2019年 9月24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19年10月11日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公司认为“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旨在提高公司整体管理和设计能力,不对外产生收益,对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作用在短期内较难显现。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的21,063万元变更为用于收购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8)。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27,134.70万元,其中6,071.70万元用于项目1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21,063万元用于项目2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1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已按计划使用并将部分现金管理收益超额投入,项目2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根据股权收购协议之约定分4年逐笔支付股权转让款而尚未使用完毕,股权转让款支付进度如下:
注: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含代扣代缴景域园林原自然人股东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因此实际款项支付分为两次,2019年11月 29日股权转让款直接支付给自然人股东,2020年1月8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至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2021年9月10日股权转让款直接支付给自然人股东。
景域园林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1,809,496.90元,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情形。
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经核查后认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海通证券对本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1)-(2)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所述。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所述。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4:现代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截至期末募集资金项目投入进度超过100%,原因系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形成的收益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所述。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2021年9月15日完成换届。作为新任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提出建设性建议j9九游会,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截至2021年末,公司共有独立董事3名,分别是杨德红先生、邵瑞庆先生、宋晓燕女士。卓福民先生、朱建弟先生、盛雷鸣先生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年满六年,已于2021年9月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三位新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杨德红先生,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道禾长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市第十五届代表。
邵瑞庆先生,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二级教授)、上海海事大学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交通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会计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现担任中国光大银行、上港集团、中远海发、中华企业独立董事。
宋晓燕女士,法学博士。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证券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国际金融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法律顾问,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核委员会委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方担任任何职务,我们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权益,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公司原独立董事卓福民先生、朱建弟先生、盛雷鸣先生根据工作安排,亲自出席了1-2次会议。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现场及通讯董事会共12次。我们均亲自出席会议表决,在实在无法亲自出席的情况下进行通讯表决。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仔细研究,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对所审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基于客观独立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年度,我们在事前充分了解、事中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对日常关联交易、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利润分配方案等相关议案发表了36项独立意见。
2021年度j9九游会,公司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会议7次,主要是对公司三年行动规划、投资项目的预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主要是对改选独立董事、聘任高管的背景、任职资格等进行预审。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开会议8次,主要对公司财务报告、风险防控等方面的预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进行预审;预算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对2021年度预算进行预审。
公司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按时送达提交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审议的提案及相关材料,配合我们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运作情况,为我们的决策提了相应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就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审议了关于协议转让申通金浦基金部分份额暨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关于协议转让新江湾城公司 4%股权暨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承接“外马路688号办公楼装修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没有发生为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另外,使用人民币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我们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4年至2020年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重新选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每 10 股转增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5 元(含税)。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健全,且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021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2年,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好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