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游会·[j9]官方网站论市场经济的三种形态——并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二)小商品生产是由劳动者直接控制的经济,劳动者或者自己占有生产资料,或者租用土地和购买工具,取得生产资料。相应地,收入首先归劳动者,然后再由劳动者分成几个部分,用于交租、购置工具和购买自己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等。但是这种生产方式,由于受劳动者自身力量的局限,其生产规模的狭小,也限制了其技术改进和效率的提高。通过小商品生产者竞争分化加上被称作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最终必然造成了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分离:一方面劳动者失去了生产资料,另一方面掌握了生产资料的又不劳动。
为了进行生产,劳动者必须同生产资料进行结合,但现在的结合同小商品生产完全不同,小商品生产是劳动者购买生产资料,而现在是劳动者的使用被生产资料所购买,生产资料这里就成了资本。劳动者手中的工具,在这里成了支配劳动的主体。由劳动所创造的收入,扣除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后的所得就成了资本的收入,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剩余价值。在资本家看来,这部分劳动者无偿劳动提供的收入是他全部支出资本带来的,在观念上作为全部预付资本的产物,就转化为利润。小商品生产的目的是为满足劳动者自身的需要,以资本为主体的经营目的是为利润。资本主义经济就是为利润而经营的市场经济。
在资本主义企业,劳动者劳动所创造的收入,分成工资和利润两部分,工资是劳动(力)的使用价格,利润是资本的使用价格。那么,这两种生产要素的价格是怎样决定的呢?
生产决定分配。为了进行生产,需要将收入的一部分用于购买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这一部分是由利润支付的;另一部分用于雇佣劳动,这一部分就是工资。
因为先进机器的使用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商品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劳动者技术装备大九游会·[j9]官方网站,同样劳动可以创造比装备比较简单的劳动创造价值(收入)的倍数。因此在机器设备、土地等条件一定的情况下, 随着劳动使用的增加,其边际收入呈递减的趋势 [1]。西方经济学由此来说明劳动价格工资的决定,认为劳动工资是由劳动边际收入决定的,在完全竞争条件下,某一行业相同“等级”的每一个劳动者,都是按照受雇工人中最后一个单位劳动所创造的收入获得他们各自的工资。而劳动所创造的全部收入大于由此决定的工资部分,则被看作是使用了更先进的机器设备、优良土地等的结果,那部分就构成了用于购买生产资料的利润[2]。 反过来,也可假定在机器设备等资本一定的情况下,连续增加劳动而求得使用资本的边际收入,得出利润,另一部分是工资。
设两种要素生产为资本(K)和劳动(L),资本的价格即利润PK和劳动的价格即工资PL,资本和劳动的边际收入分别为MRR 和MRL。资本经营的目的是利润,那么一定的资金应该怎样分配于资本和劳动才能使收入从而利润达到最大呢?
如果MRK/PK > MRL /PL,那么同样一单位的资金用于机器设备等资本比用于雇佣劳动其边际收入要大,就将移用雇佣劳动的钱去增加购买机器设备等资本。反之如MRK/PK < MRL /PL,则会移用购买机器设备等资本的钱去增加雇佣劳动。只有到MRK/PK = MRL /PL也即每单位货币的边际收入,无论用于劳动还是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都一样的时候,收入,从而利润达到最大值。
在资本主义初期九游会·[j9]官方网站,技术水平低,用于生产的机器装置性能价格不变。在这种情况下,生产的扩大会使用于购买机器等生产资料部分的资本金额和用于雇佣劳动部分的金额同比例扩大,因而资本对劳动力的需求扩大,就业率上升,以至在一定时候,当对劳动力的需求超过其供给时,也会引起工人工资的某些提高。可见,在这一定时期,随着生产的发展,收入的增加,在保证资本家的利润增加的前提下,劳动者的就业人数和工资也是可以相应增加的。
然而,随着资本主义发展,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市场上出现性能好价格低的机器设备。在这种情况下,在原来情况下,“MRK/PK = MRL /PL= 单位货币的边际收入”这一等式就发生了变化,变成了:MRK /PK > MRL /PL。即同样单位货币用来购置机器K的边际收入大于用来雇佣工人L的边际收入。为了使总收入和利润达到最大,企业主就必定要减少雇用工人而多用机器。直至重新调整到“MRK/PK = MRL /PL= 单位货币的边际收入”。这是由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要求所决定的。通过这样调整九游会·[j9]官方网站,结果是,收入转化为资本用于购买机器等生产资料部分的资本的金额扩大,用于雇佣劳动部分的金额减少,因而资本对劳动力的需求减少,失业率上升。如果要减少失业,那就只有让工资也同样降低[3]。
上面通过技术进步,增加利润的办法,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办法。表现在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两大部类的关系上,也就是技术的进步必然带来劳动用于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比直接用于生产消费资料部分的多,生产资料的增长比消费资料的增长快。如果上面对劳动者的影响是同社会经济发展相一致的,资本和劳动两者的关系遵守着平等交换的原则,那么下面的办法就纯粹是对劳动者的掠夺了。
由于资本的主体地位,资本家在劳动雇佣期内,劳动力的使用权就是属于资本家的。但由于劳动力的特殊性质,如果超过了一定的劳动时间和强度,就完全可以在受雇时间内榨取出本应属于以后的劳动来,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事实上,随着技术进步,这种可能性也就增加了。不同的只是在资本主义初期更多的是用延长劳动时间,而随着技术进步,更多的是使用增强劳动强度的办法。随着技术的进步,劳动者的劳动时间缩短了,但其强度,其对劳动者的压力却是比以往增加了。
上面我们把一切物质要素都合并为资本,从而将生产要素概括为资本和劳动。现在我们把土地分离出来,用三要素来进一步说明在工业经济时代技术进步对土地(自然)利用的影响。
运用前面所述原理,我们可以得出为取得收入最大化的条件是: MRS/PS =MRK/PK = MRL /PL= 每单位货币的边际收入(MRK和PK为土地的边际收入和土地使用的价格地租)。其具体分析同前,这里不再赘述。
在土地属于私有的情况下,由于经营企业的资本家租用土地是有时间的,到时土地就被收回,因此,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如同劳动力在资本主义下不可能得到合理利用一样,土地的合理利用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改良土地的投资利益最终会落到别人(地主)手中,而利用科学技术掠夺土地,所得的利益是自己的,对土地长远损害则是别人的。由此,马克思就曾指出: “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是掠夺劳动者的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的技巧的进步,在一定时期内提高土地肥力的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破坏土地肥力持久源泉的进步。一个国家,例如北美合众国,越是以大工业作为自己发展的起点,这个破坏过程就越迅速。因此,资本主义生产发展了社会生产过程的技术和结合,只是由于它同时破坏了一切财富的源泉土地和工人。”(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545页)
事实充分证明,为追求资本利益,资本往往是利用技术的进步来向大自然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利用,从而以牺牲他人和后代人的利益来增加自己的利润。资本通过对物质财富和利润的热烈追求,创造了近代经济的繁荣,但由此也带来了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问题,一方面造成了自然资源破坏、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等严重威胁人类生存的消极作用,激化了人和自然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也由此滋长了人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已主义,人们为了一己之利而损害社会的、长远的利益,特别是为了这一代人的享受而不顾后代人的发展,给后续发展带来了严重困难。
现代经济学用边际生产力说明了地租、利润和工资的决定,但往往把利息的决定混同于利润的决定。其实利息的决定同利润是完全不同的,它应该是由规模利益来说明。
影响一个企业的收益的因素,除了土地、机器设备和劳动,还有规模的大小。一个企业上述各种生产要素的比例不变,但规模大小不同,经济效率也不相同。当一个厂商持续地扩大其企业规模时,产出当然会增加,但是增加的幅度一般要经历三个阶段。
当厂商最初扩大工厂规模时,产量增加的幅度将大于规模扩大的幅度,这是规模收益递增的阶段。在产量增加的幅度大于规模扩大的幅度后,厂商继续扩大工厂规模,产量增加的幅度将等于规模扩大的幅度,这是规模收益不变阶段。规模收益不变阶段后,厂商如果还继续扩大工厂规模时,产量增加的幅度将会下降到小于规模扩大的幅度,这是规模收益递减阶段。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规模的大小直接表现为一个企业资金总额的大小。企业为了取得越来越多的收入和利润,就必须增加资金的投入。在规模收益递增的阶段,增加投入,不仅产量和收益增加,且其增加的幅度大于规模扩大的幅度。就是在规模收益递减阶段,增加的幅度将会下降到小于规模扩大的幅度,但总的产量和收益还是增加的。因此,为了追求更大的收入和利润,企业经营者总是要尽力设法增加资金的投入的。
这样,一个企业收入和利润的增加,除了土地、机器设备等物质要素发生作用,有所“贡献”外,货币资金也发生作用,有所“贡献”。为此也要求有所回报,这就是要有利息,其大小同前面各种生产要素的价格一样,由其边际生产力决定。在一定阶段,由于众多企业需要扩大规模,利息率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必定要走向规模报酬递减阶段,因此利息率必然要出现递减趋势。
从上面分析可知,企业的全部收入归根结底是由劳动创造的,但因各种要素都影响着劳动效率的提高,因此这收入就有必要分成相应的部分,用于支付利息、地租、利润和工资。但决不是倒过来,是货币自身会生出利息、土地会长出地租,机器会生出利润[4]。
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在这里,产品价格就等于利息+地租+利润+工资再加上机器折旧和原材料消耗等转移的价值。机器折旧、原材料消耗等转移的价值,是过去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利息+地租+利润+工资”是新加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利息+地租+利润”是价值的增殖,可以统称广义的“利润”或“总利润”,(也就是无偿劳动部分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经支付利息地租后剩下归企业主所有的可说是狭义利润或企业“纯利润”。
从社会角度来看,应该说机器折旧、原材料消耗等转移的价值加劳动工资构成“成本”,按产品价格出售后所得总收益(利息+地租+利润+工资再加上机器折旧和原材料消耗等转移的价值)扣除了成本,就是广义利润(总利润),也就是劳动者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但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利息、地租以至把为谋取私利给某些官员的贿赂,都应算作为成本。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则把正常利润也看作是成本,因为机器设备等如果是租来的话,这部分就相当于租金。从实践需要来看,后两种对成本的算法也是有必要的,但由此就更容易掩盖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关系。
价格作为价值的货币表现,应该同价值是一致的,但在短期,由于供求的不一致,价格有时会高于价值,有时会低于价值。但长期来看,竞争的结果,又总会趋于平衡。因此只能由价值来说明价格,由供求的不一致来说明价格围绕价值的上下波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