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9九游会《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的政府投资管理机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凡涉及政府投资新建、扩建、改建、维护改造的工程建设类项目,适用本办法。 国家和省对使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及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非工程建设类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由投资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条 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科技进步。
第五条 发展和改革部门是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下称“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编制、投资项目审批和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等综合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预算编制、资金拨付审核、政府采购管理、财务活动的监督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批复。 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图预算和结算进行审计,对重大项目跟踪审计,以及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 监察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监督j9九游会。 稽察特派员办公室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进行稽查。 规划、国土资源、环保、建设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定。
(五)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备案制、工程监理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重大项目跟踪审计制。
(七)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公示制度、听证制度和专家评议制度。
第八条 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建设规划,经投资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综合汇编后报政府批准,作为政府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库,按照《长沙市项目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政府投资项目按下列程序纳入项目库。
(三)入库项目完成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确定项目编号。项目编号是项目办理后续手续和资金拨付的必要条件j9九游会。
(二)投资主管部门根据下年度政府投资可用财力总规模和入库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商有关部门提出下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建议方案,报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草案。
第十一条 政府年度投资计划的安排,应优先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优先续建项目,优先中央和省投资项目的配套。 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二)工程建设类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法人、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期限、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年度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续建项目已完成投资情况。
第十二条 政府年度投资计划确定后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年度投资项目需要调整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向投资主管部门申报,投资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提出调整方案j9九游会,报本级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实施。
(三)除政府投资外的其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需要列入政府年度投资计划、但不完全具备上述规定条件的项目,可作为预备项目列入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待条件具备后再作为正式项目安排资金和建设实施。